电话:15811622696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职场资讯 > 劳动法规

面对隐患,要让职工有权说“不”

来源:陆河招聘网 时间:2019-03-24 作者:陆河招聘网 浏览量:

  面对安全生产隐患,要让职工有权说“不”,敢于说“不”。

  大连市推出的这项制度值得点赞——让企业主要负责人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情况,由职工代表对报告进行测评。此举意味着职工在安全生产上的监督权,在职代会层面得到了有效落实。

  一段时间以来,我国安全生产事故频发。细究事故原因,各种责任落实不到位固然是主因,但监管不力,特别是职工监督的缺位,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。

  职工直接面对不安全因素,是生产事故的直接受害者。同时,职工在生产一线,比谁都清楚企业哪个地方有安全隐患,理当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防线。《安全生产法》也明确规定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知情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和紧急避险权。

  然而在现实中,职工在安全生产上监督权的缺失在企业长期普遍存在。面对安全隐患,职工不敢说、说了也不管用的情况,在许多企业已成为常态,最终酿成的是安全事故的悲剧。

  面对隐患,要让职工敢于说话,把安全生产的监督权真正交给职工、还给职工,应该成为政府、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。在这方面,大连通过职代会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,将政府监督与职工监督并重,为各地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借鉴。

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
相关推荐
暂无相关推荐
客服服务热线
15811622696
8:30-18:00
关于我们
产品与服务
收费与推广
网站特色
咨询反馈
微信公众号
手机浏览

Copyright C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陆河益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粤ICP备17114498号

地址: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 EMAIL:

人力资源证: 4415232022001号

Powered by 陆河招聘网

用微信扫一扫